1. 招标条件
本次河北港口集团“纪巡审”协同联动监督平台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立足于集团监督工作需求,对纪检监察信息化平台进行优化升级,构建“纪巡审”协同联动监督平台,以信息化方式助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融合,实现任务共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的联动监督机制。
2.2 招标范围:在满足信创要求前提下,对纪检监察信息化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并通过进*步的开发建设,最终形成纪检监察、党委巡察、审计监督系统、监督联动、决策支撑等系统,构建“纪巡审”协同联动监督平台,并预设与人力、法务、物资采购、物资管理等第*方平台系统的数据接口,完成系统软件的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培训、售后等全部工作。
2.3 服务期限:****年**月**日完成全部实施工作。
2.4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在人员等方面具有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经审计的***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如没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或网站查询截图)
3.2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9时至***4年4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日9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和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综合服务区(*加)金岛大厦D座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街道文化路**号**层、**层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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