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闫集镇柳园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4年5月9日9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重1
项目名称:闫集镇柳园村孔楼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项目安排在萧县闫集镇柳园行政村,建设排水管道****米,雨水管网****米,配套雨污水沉淀池、检测井、坑塘整治及安全防护、破损涵管桥和路面修复、挡土墙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信用宿州”(****://******.****.***.**/***/*************/***************.******)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无在建项目(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时间:***4年4月**日至***4年5月8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3)潜在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截止时间: ****年5月9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提交。
时间:****年5月9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为 *** *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名 称:*********
地 址:萧县闫集镇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部长 纵工
电 话:*********** ***********
4.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