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步落实好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各项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天党发〔****〕**号)、《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计划生育养老奖励救助的规定》(州人领发〔****〕6号)和《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项制度”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黔人口办发〔****〕3号)规定,现对部分项目符合条件发放名单予以公示,符合条件如下:
“代缴城乡居民医疗参保金”对象的确认条件:夫妻双方均为我县农业户口的计生“两户”及未满**周岁的子女;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代缴农村房屋保险参保金”对象的确认条件:夫妻双方均为我县农业户口的计生“两户”;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领取丧葬补助”对象的确认条件:夫妻双方均为我州农业户口的计生“两户”中的独女户、*女绝育户、无子女户;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如发现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或资格确认工作操作不规范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卫生健康局如实反映。
公示时间:****年4月**日至****年5月2日
举报电话:****-*******(天柱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1.****年度丧葬补助花名册
**********
****年4月**日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