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南山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期)(设计)(*次招标)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公司组织招标的闽清县南山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期)(设计)(*次招标)(招标编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的附件“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中“*、评分标准(*)商务分评分标准”的技术实力对应的评分标准“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具有市政行业中与项目相关的其它专业(在专用本中明确)设计甲级资质等级加0.5分”修改为“投标人设计资质条件满足招标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要求者得基本分0.5分,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加0.5分”。通用本文件内容补正表中第9项删除。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更改为****年5月**日9时**分。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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