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春县总医院(*****)第*方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永春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方昊、俞希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春县石鼓镇真武南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号东*环泰禾城市广场(*期)7#楼**层**办公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包1(永春县总医院(*****)第*方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废标理由:递交响应文件家数未达到法定要求,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采购包1(永春县总医院(*****)第*方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采购人代表: | |
评审专家: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采购包最高限价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最高限价在****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最高限价在***-****元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8%。②收取方式: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等付款方式*次性付清。?公司帐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开户名称:*************;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永春县总医院(*****)第*方检验服务采购项目:0*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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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永春县石鼓镇真武南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号东*环泰禾城市广场(*期)7#楼**层**办公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方昊、俞希黎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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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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