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界首市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提升(*期)界首市新华幼儿教育园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1-1
*、首次发布时间:****年**月**日
*、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请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以附件内容为准。 2、本项目暂列金修改为:人民币200万元,详见本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 3、请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施工图。本次发出的施工图是4月15日招标文件附件“施工图纸”中的一部分,涵盖了本次招标范围内容。潜在投标人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部分施工内容在本公告附件中没有施工图的,请查阅4月15日招标文件附件。 4、招标文件中综合评审内容中有关投标人业绩的评审内容,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5、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3、招标文件中有关中小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的占比的要求和小微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的要求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修改为:“3、招标文件中有关中小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的占比的要求和小微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的要求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预留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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