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某单位****年第*季度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公示如下,资金已全部到位,欢迎品质优、服务好、信誉好的供应商前来参投标。
发布正文:
某单位****年第*季度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某单位****年第*季度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代理服务费用下浮率 |
包1 |
某单位****年第*季度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物资服务类**个项目) |
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某单位物资服务类**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
项目地点在新疆伊犁,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时开标评审地点仅在新疆伊宁市或乌鲁木齐市。 (能够在新疆伊宁市开标的,评分标准中设有加分项)。 |
由每个项目的需求单位确定服务开始时间,提供*次性委托代理服务,委托代理服务结束后自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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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
某单位****年第*季度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工程类**个项目) |
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某单位工程类**个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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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代理服务费用下浮率。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累进制计算的计费结果×(1-代理服务费用下浮率,详见谈判文件商务参数)。 2.投标供应商对所投包内所属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唯*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提供代理服务时开标评审地点包含报名公司及分公司办公地点、租赁的会议室等固定开标评审场所,要配备录音录像等监控设施设备及配套专用存储设备,符合军队和国家规定的开标评审标准。 4.提供代理服务时开标评审地点需在报价表中明确,合同签订定及实际提供代理服务时的开标评审地点按投标供应商报价表中执行。 5.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未明确提供代理服务时开标评审地点的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项目预算: / ;
3.报价范围:0%≤代理服务费用下浮率≤**%;
4.本项目兼投不可兼中,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代理服务费用下浮率为谈判文件中各包所属项目代理服务费用统*下浮率,代理服务费计算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计算公式执行。
*、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成立时间满3年(截止报价时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等。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本项目特定资格:
1.****年至****年加权平均资产****元以上。
2.具备固定的服务场地、代理军队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
3.具备完善的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4.能够固定1个以上专门部门和5名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代理军队采购业务,专职人员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
5.党组织建全,专职人员中至少有1名3年以上党龄的党员。
6.具备安全保护信息制度,有专用设备用于军队采购业务。
7.承担物资、服务类(仅包1)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需符合最近*年度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用评级“B+”(含)及以上;承担工程项目(仅包2)需符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诚信A”(含)及以上。
*、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申领时间:****年4月**日至4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申领地点:新疆伊宁市。
(*)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条第(*)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包1提供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用评级的截图(报名前最新查询,自治区财政厅官网-政府采购栏-“新疆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查询截图(信用评价结果“B+”(含)及以上))。
包2提供最近*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诚信评级的截图(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用住建-企业信用等级-代理机构-查询截图(本年度信用等级“A”(含)及以上))。
1.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2.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报价开始时间:****年5月8日9时**分。
(*)报价截止时间:****年5月8日**时**分。
(*)报价地点:新疆伊宁市。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年5月8日**时**分。
(*)谈判地点:新疆伊宁市。
*、现场踏勘:无
*、标前答疑会:无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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