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岳池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川省广安市岳池县*龙街道办事处建设路东段**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川省广安市岳池县*龙街道办事处建设路东段**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为防止医疗废物产生的污染,实现对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须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转送、包装、专用贮存并运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2、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3、**********位于岳池县普安镇,距离*******约**公里。该公司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配置的医疗废物运输车辆符合《医疗废物转运技术要求》,属岳池县境内唯**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按照医疗废物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该公司对*******医疗废物的处置具有唯*性。
名称: **********
地址: 岳池县普安镇斑竹园村
****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川省广安市岳池县*龙街道办事处建设路东段**号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采购股
联系地址: 广安市岳池县*龙街道花园路***号
联系电话: ****-*******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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