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嫩江市临江乡桦木村长江乡长江村移民美丽家园项目工程监理采购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成本价(元): ******.****
需求详情:
服务内容:对嫩江市临江乡桦木村、长江乡长江村移民美丽家园工程项目开展监理服务等工作。 1、行业标准、规范:《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地方标准、规范:《黑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农[2022]186号) 1、服务标准:按期完成嫩江市临江乡桦木村、长江乡长江村移民美丽家园工程项目监理服务工作。 2、服务效率:公示结束后3日内签订合同,中选单位要根据项目需求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允许供应商委托第三方从事此项工作。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列入以上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结果查询成交后核实。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6、供应商需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及以上资信证书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审批备案且审核通过。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供应商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与本项目类似的工作业绩。审核成交后核实。
服务周期: ***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清江路***号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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