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化休闲广场
(文化长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项目名称:文化休闲广场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文化休闲广场工程项目采购(工程设计清单),本次报价采取*次性报价,中标价不做调整。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价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1.截止到开标时间,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2.事业单位;3.军队单位。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发售时间:****年4月**日至4月**日(上午**:**—**:**,下午**:**—15:**)(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金台园甲**号***室。
(*)发售方式:请携带以下材料到代理公司领取文件。领取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金台园甲**号***室,领取标书联系电话:***********,售价:***元。
1.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价文件开始递交时间:****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金台园甲**号***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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