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年度*般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 法律文件代理服务 | /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元整 |
报价*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年度*般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 政府采购编号 | ****-************ |
采购代理编号 | ****-******* | ||
服务内容 | 严格响应磋商文件第*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 | ||
投标报价(年度) | 大写****元整 小写******.** | ||
合同周期 | *年 | ||
项目负责人 | ** | ||
备 注 |
分项**表
项目名称:****-****年度*般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金额单位:元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元大写:****元整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年度小计 | 政策功 能编码 | 备注 |
1 | 法律意见书 | 份 | 针对重大决策等重大行政行为,政府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组织律师团队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 ****元/份 | 不限数量 | 5* |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第*条第2项第2目 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提供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咨询建议书,参加项目谈判,出具律师见证书等,每件基础收费****元-***** 元。 | |
2 | 法律文件 | 份 | 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件,审查政府合同。 | ****元/份 | 不限数量 | 3* | 同上 | |
3 | 法律 咨询 | 小时 | 对行政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行政、民事、刑事等法律问题口头咨询的,由顾问律师及时口头回复 | ***元/小时 | 不限数量 | 1* |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第*条第2款执业3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不低于***元 | |
4 | *般性法律事务 | 小时 | 提供最新有关法律信息等*般性法律工作 | ***元/小时 | 不限数量 | 2* | 同上 | |
5 | 律师常驻坐班 | 天 | 周*至周* | ****元/天 | 1人 | 3* | 同上 | |
6 | 律师、专家顾问费用 | 天 | 针对法律意见书、法律文件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审核论证 | ****元/天 | 3人 | 5* | 同上 | |
合计 | ***元 |
****-**-** —— ****-**-**
团队专职律师共4名,安排*名人员每周*至周*在望城区司法局值班。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说明:合同签订后,按年度在两个月内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说明: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个月内支付完成至***%,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乙方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内容:
1.为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并参加相关会议;
2.为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并参加相关会议;
3.协助甲方审查行政复议、诉讼及非诉讼等法律事务;
4.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5.协助审查政府合同并参加相关会议;
6.开展周工作总结和重大复杂案件会商;
7.参与突发事件、信访案件的应急处理;
8.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般法律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关于进*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指南》文件要求进行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6.1.1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情权、参与权;
6.1.2独立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6.1.3获取报酬的权利;
6.1.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政府法律顾问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6.2乙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6.2.1不得利用政府法律顾问名义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6.2.2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般性法律事务工作;对甲方的文件、合同、议题及其他交办审查事项,乙方应认真审查,按时反馈意见,保证审查意见质效;及时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参加各项会议,正确发表法律意见。
6.2.3应当依据法律作出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政府利益;
6.2.4保守在办理政府法律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行政机关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6.2.5未经行政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法律事务处理的意见;
6.2.6与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6.2.7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政府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6.2.8按甲方要求,每周须安排*名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在甲方指定的办公地点,遵循甲方作息时间,以坐班的形式值班*天;如因非甲方的原因无法按时坐班,需提前向甲方请假报备,并及时安排其他人员进行坐班;
6.2.9除正常工作时间外,甲方因紧急会议或其他重要法律事务需要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分钟内赶到甲方通知的地点;
6.2.**保证在本法律服务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前*个月内,认真总结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情况,并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6.3甲方的权利
6.3.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情况并作出书面评价;
6.3.2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甲方认为相关人员不适合本法律服务团队,乙方应同意及时调整、更换,确保服务质量。
6.3.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的,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条规定,情节严重的;
(2)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
(3)受所在单位处分的;
(4)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受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政府法律顾问年度服务质量考评不合格的;
(7)其他依法不能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的。
7.违约责任7.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或存在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合同的**。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给付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步要求乙方赔偿。
7.5迟延服务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本合同*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经济开发区****号城市时光写字楼***、*** |
法定代表人: | 邹金 | 法定代表人: | 孙素 |
委托代理人: | 黄萍 | 委托代理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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