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杭州博*至仁和段工程(余杭段)
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更正公告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发布更正公告,本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致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投标人自行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的余杭小额交易平台(****://***.******.***.**/***/*************/*****.****)上下载、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4年4月**日**时**分,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径山公路服务站*楼开标室。”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4年4月**日**时**分,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径山公路服务站*楼开标室。”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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