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经济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O)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经济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O)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明市*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审批〔****〕**号、元发改审批〔****〕**号、元发改审批〔****〕**号及元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明经济开发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明经济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近期规模 2.5***/d,远期总规模 3.5*** /d。主要建设内容有取水口、取水泵站、输水管道、扩建水厂、进水厂道路、边坡支护、配水管道、水务运营辅助系统等*明经济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取水工程土建按远期规模 3.5***/d设计,设备分期安装。原水输水管工程按远期规模 3.5***/d设计。净水厂工程的反应沉淀池、滤池、清水池、污泥浓缩池按远期规模3.5*** /d设计;回收水池、加氯加药间和污泥脱水机房土建按远期 3.5***/d 设计、设备按近期规模2.5***/d安装;附属设施及附属用房按远期规模*次建成。配水主干管工程按远期规模实施*部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明经济开发区工业供水工程(***+O)施工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及工程全过程所需的相关内业资料。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元计算(含设备购置费)。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最终按财政审核后施工结算造价金额为基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重新计算监理服务费,监理服务费不得超过*******元;施工工期延长或缩短,均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或奖励金)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个月)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2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2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根据闽建[****]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8.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4月**日 **:**:**至****年4月**日 **:**:**通过*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明市*元区岩前镇吉口村*明经济开发区办公大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明市*元区劲松路7号*真大厦**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市*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明市*元区青年路**幢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市*元区江滨北路**号(碧湖)
联系电话:保证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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