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都安县高岭镇弄名村安全饮水保障*期工程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元) | ************ | 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安阳大道***号石龙·安之都1幢4层商业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都安县高岭镇弄名村安全饮水保障*期工程 | 都安县高岭镇弄名村安全饮水保障*期工程 | 都安县高岭镇弄名村安全饮水保障*期工程包括新建1座*****水柜、2座*****调节池及1座水泵房,其中给水管钢管**余公里,潜水泵2台,架空电缆约*****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日历天 | ** | 建筑工程*级建造师(桂 ************);桂建安B(****)*******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玉匀,黄琴思,唐运相(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采购代理合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对应的取费费率标准实施,以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取,按实际中标价为计费基数计算后下浮**%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全部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大桥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河池市上任南路**号金旅大厦****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牙雨爱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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