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理市人民法院邮政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云南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理市苍山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理市洱河北路河畔阳光往西前行***米杨武诊所旁(打渔村)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文晨、杨晓霞、董平贵、段殷荣****-*******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大理市人民法院邮政集约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邮政集约送达服务,法院诉讼文书送达是人民法院诉讼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重要步骤,是影响法院办案、结案效率的主要因素。为提升审判质效,进*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两个“*站式”建设中开展集约送达工作合作协议书》,结合《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建设与应用的通知》法明传【****】***号文件精神,落实好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随着大理市人民法院司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推进,大理市人民法院为提高法院诉讼效力,规范法院民事诉讼文书送达体系及管理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号)“第*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第*条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主席令第**号)“第*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条 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国家邮政局关于进*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只能由********************承担。以及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中关于:第*条第(*)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我院申请以单*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名称:********************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经济开发区巍山路***号
****-**-**至****-**-**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大理市苍山东路***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昆明市华山南路***号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大理市洱河北路河畔阳光往西前行***米杨武诊所旁(打渔村)
联系电话:***、赵文晨、杨晓霞、董平贵、段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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