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宁陕县长安河东河2、3号块地清淤疏浚工程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长安河东河2、3号块地清淤疏浚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宁陕县豪迈客运中心*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关池路**号东升府小区2号楼*层
联系方式:***********
*、施工内容和最高限价
1、采购内容:宁陕县长安河东河2、3号块地清淤疏浚工程。设计主要清淤范围:
(1)长安河滨河公园浆砌石景观坝至气盾坝段地块**,设计清淤河段长度****、清淤面积1.***㎡,清淤数量2.***m³
(2)东河信合过河汀步至东河文教小区段地块**,设计清淤河段长度****、清淤面积0.***㎡,清淤数量0.8*m³。
2、最高限价:******.**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询价文件发放:
1、 报名时间:***4年**月**日至***4年**月**日8:**-**:**,**:**-17:**止(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办事处(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城关镇关池路**号东升府小区2号楼*层)
3、领取询价文件请携带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参与报名的只需提供身份证)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 **:30
2、投标地点:**********办事处
3、开标时间:***4-**-** **:30
4、开标地点:**********办事处
*、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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