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5月7日上午**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兰陵县经济开发区大宗山路与新华路交汇处西北角3至6号钢结构大棚残值拆除权,其中:建设完成2栋,在建工程2栋。具体拆除范围以实际勘察时委托方指定区域范围为准。起拍价***.*****元。
*、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由竞买人自行踏勘。标的物现状以实地勘察为准。
*、竞买人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施工所需要的人员、设备。
*、竞买手续办理:
1.报名截止时间:****年5月6日**:**前。
2.有意竞买者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中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方可参加拍卖,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元汇入指定账户,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拍卖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功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
竞买人网络报名成功后请于****年5月6日**时前持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联系我公司签属竞买协议、拍卖规则、重要说明等相关拍卖文本。
在本次拍卖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至我公司签署相关拍卖文件的竞买人,委托人和拍卖人*律不确认其竞买资格。
3.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价款缴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4.同*委托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竞价方式:网络拍卖。
*、特别声明
1、竞买人*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拍卖人与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3、竞买人应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
4、买受人交清所有款项后,另与委托人签订《拆除协议》,协议签订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物拆除、清运完毕。
5、竞买人竞买前需综合考虑,如标的交付过程中拆除、装卸、运输、损耗、存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风险及安全责任,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处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处置不当所引起的纠纷,拍卖人及委托人不负任何责任。
6、买受人竞得该标的,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所涉及的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买受人不缴纳税费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其他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临沂市北城新区沂河宾馆2号楼1层***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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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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