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大通河河道治理工程标段*.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年**月**日
*、公告内容:
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门源县大通河河道治理工程标段*招标文件做以下澄清:
1、本项目图纸已再次补充完善发布。
2、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7条其它要求变更为:“(1)投标人应在《青海省 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并提供网站截图。(2)水利工程施工实行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招投标文件均以电子为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后续章节不*致的,以前附表为准。(3)近 3 年财务状况提供**** 年至 ****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限提供,新注册企业未满*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路**号 |
联系人:*** | 联系人:***、付静芸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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