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年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车辆提供汽车大修、专项修理、** 小时救援以及 车辆日常维护、*级维护、*级维护、汽车小修和相关汽车维修等车 辆维修服务】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元(不含税)以实际产生订单为准以实际产生订单为准。采购期限:合同签订至****年1月1日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所属眉山地区车辆按国家标准提供汽车大修、专项修理、**小时救援以及车辆日常维护、*级维护、*级维护、汽车小修和相关汽车维修等车辆维修服务】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设置最高限价折扣价】,★最高限折扣价为**%,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参选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2参选人应具备自****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类似项目(车辆维修)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以与政府单位、事业单位、企业等签订的合同为准,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2个或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元。
2.1.3 参选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准的车辆维修企业备案表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及*证合*的税务登记证书。
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年、****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6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0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1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2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XX公司[填写具体公司名称]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3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情形;
2.2.**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年4月**日至****年4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苏大道东段**号*楼资源中心 。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3)购买比选文件的费用支付凭证。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简写)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 1 日内寄出。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 ****年5月7日**时**分 。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眉山市东坡区*苏大道东段**号*楼资源中心 。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不涉及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服采招门户( *****://****.********.**/)、其他应发布公告的媒介(如有,应自行补充)】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苏大道东段27号
邮 编:6*****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比 选 人:*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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