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昌市殡仪馆建设工程 (专用设备购置)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海南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招标的海南省文昌市殡仪馆建设工程 (专用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已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原定于****年**月**日**时**分开标,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2(3)技术部分的技术参数响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进行点对点比较:(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 分;(2)标注“▲”条款及要求,每有*项负偏离扣 0.5 分,扣完为止;(3)未标注“▲”条款及要求,每有*项负偏离扣 2 分,负偏离两项或以上的视为无效投标。注:以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现变更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进行点对点比较:(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 分;(2)标注“▲”条款及要求,每有*项负偏离扣 0.5 分,扣完为止;(3)未标注“▲”条款及要求,每有*项负偏离扣 0.5 分,扣完为止。注:以响应表及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2、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货物采购清单及报价表中没有品牌*栏,” 现变更为:“货物采购清单及报价表中增加品牌*栏。”
3、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时**分。
②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开标室。
③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
变更为: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时**分。
②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开标室。
③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年**月**日** 时**分。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自行下载新的招标文件,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因距开标时间不足3天,由此变更引起的经济与法律纠纷,由招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海南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街道办琼州大道 ** 号琼山
区商务局办公楼*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 8 号诚田大厦 B 幢 **** 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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