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泾县兰香茶”地理标识保护工程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叶承*、吴义国、马李立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泾县谢园东路与泾川大道交叉口东***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泾县泾川镇青弋江北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泾县兰香茶”地理标识保护工程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泾县兰香茶”地理标识保护工程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阳光水岸*期**幢***号
成交金额:***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兰香茶”地理标识保护工程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叶承*、吴义国、马李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号文件标准的**%收取。
2、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谢园东路与泾川大道交叉口东***米、泾县泾川镇青弋江北路**号,联系电话:**************、汪先生***********。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谢园东路与泾川大道交叉口东***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泾川镇青弋江北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先生、汪先生
电话:***********、***********
*、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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