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项目名称:某部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公示时间:****年4月**日至****年5月3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服务时限及地点 时限:签订合同后***天。 地点:随搬迁服务地点进行更改。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移动电话:*********** 固 话:*********** 地 址:山西省岢岚县 *、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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