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肥西县****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长古路与泰山路交口合肥联海商务有限公司联海大厦**-6/**-7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肥西县****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肥西县****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监理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其中施工工期7个月 服务标准:合格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晓兰、朱华明、余*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标准收取,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水务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号淮河科研中心**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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