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直接谈判方案
广西西江临港赤水港务有限公司经营的赤水港作业区*期工程已开港运营*多年,目前港区新地磅闸口进港右侧通道、内贸区域出入口、6#引桥*侧、7#引桥*侧、办公楼前等部份道路下沉破损严重,影响车辆通行安全。同时,集团公司及梧州市交通局先后于****年3月和****年9月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要求对道路进行维修。为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车辆进出港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状况,计划对新地磅闸口进港右侧通道、内贸区域出入口、6#引桥*侧、7#引桥*侧、办公楼前等部份道路进行维修。根据《广西北港西江港口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采用直接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拟委托***************负责广西西江临港赤水港务有限公司港区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具体谈判内容如下:
1.谈判小组组建
按《广西北港西江港口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要求进行组建。
2.谈判单位
***************(以下简称:承包人)
3.主要谈判内容
3.1采购范围:广西西江临港赤水港务有限公司港区道路维修工程的施工,包含:新地磅闸口进港右侧通道、内贸区域出入口、6#引桥*侧、7#引桥*侧、办公楼前等的道路(约****㎡)维修工作,达到建设规范标准,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使用。(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2最高限价:本工程项目最高限价为**.***元。
3.3主要合同条款
3.3.1 合同**形式:本项目结合码头实际生产需要,按分段分批实施,合同**形成为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使用费、质检(自检)及缺陷修复费、材料*次搬运费、管理费、利润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报价时,上述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每*子项中,不再有任何附加费用。
3.3.2价格调整
(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
因物价波动引起的**变化不作调整。
(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除增值税税率变化外,因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前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行业发布的相关设计、施工、验收、概预算标准、规范、规定或规程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工程造价指导意见、各级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取费计价文件等。
(3)增值税税率调整
本合同签约合同价均为含税**,**组成包括不含税价和9%增值税款,不含税**不因国家税率调整而变化,但如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发布新的税务政策导致开票税率的必须变动,则结算时含税合同**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具体如下:
工程结算价=已按照9%税率开票的工程价款+(合同价-已按照9%税率开票的工程价款)/(1+9%)*(1+X%)
以上公式中的X%为承包人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对应的税率。
3.3.3合同价款支付
(1)预付款:本项目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本项目根据码头实际生产需要,分批分段实施,完成每段的施工(按实际面积结算)并交付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分段结算。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9 %) 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已完成工程金额的**%;发包人按竣工结算金额的5%预留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无息)。
3.3.4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缺陷责任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为**个月。
(2)承包人在缺陷修复施工过程中,应服从发包人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和材料的损毁及罚款等责任由承包人自负。
(3)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与承包范围相同。
保修期及保修责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3.3.5变更的估价原则
变更工程子目单价确定原则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单价: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计价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并下浮8%作为变更基准单价。工程材料单价参考施工当月 广西南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梧州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中对应的材料**,信息价缺项的,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价为准。
如变更项目施工当月的《梧州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中无相应的材料信息价,则材料市场价按双方签认的材料价为准。
(2)若上述定额没有可套用的定额子目,可选用其他定额,人工单价参照选用定额,其他按上述规定不变。若无定额可套的,可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如有)*方代表共同市场调查并报发包人审批同意后确定。
(3)发包人与承包人如按上述原则协商未果,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按上述某*原则进行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3.6 合同工期:本项目根据码头实际生产需要,分批分段实施,总工期为**天。承包人须在合同生效后,3日内完成进场并开展施工。
3.3.7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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