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华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和庭公寓(宗地号****-****)位于南山区前海路东侧,于****年**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号)。现用地单位向我局申请变更上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总平面图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总平面图主要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中总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计容积率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核增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平方米,容积率由6.**调整为6.**(含核增面积)。 (*)其余建筑面积指标维持不变。 *、公示地点 (*)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前海路东侧 (*)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 深圳**************网站 ****://***.**.***.**/**/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自****年4月**日至****年5月6日。 *、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年5月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号深圳**************建筑设计科,注明“和庭公寓总平面图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和庭公寓总平面图 ************** ****年4月**日 (联系人:徐文君,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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