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车辆保险服务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开发布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车辆保险服务
2.1.1项目范围:**************类车辆续保,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2.2项目编号:****-高峰(****)-*********
2.3项目地点:广西河池南丹县大厂镇高峰公司
2.4项目控制价: ******.**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各类企业资质证照齐全,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我公司的****年车辆保险服务提供星级服务承诺。
3.2投标人近3年(***1年、***2年、***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清算,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诚信要求:投标人近*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或广西华锡集团审慎交易名单。
3.4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投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单位证照材料)扫描件等发至邮箱*********@***.***.*** ,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报名时间:***4年4月**日至***4年4月**日,每日上午8:**至**:**,下午**:**至**:**,报名联系人:**,电话:****-******* 。
注:报名材料属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5月8日上午9:**时,地点为:为广西南丹县大厂镇************办公室(具体会议室以开标当天门卫室公告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派人递交至广西南丹县大厂镇************办公室。
(2)邮寄: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广西南丹县大厂镇************办公室,联系方式:** ****-*******。以邮寄方式递交的,须在快递邮件外包装注明项目招标编号(因未标注或标注不清使得招标人不能分辨具体招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邮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同时需确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通讯设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小时内保持畅通。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网、广西招标采购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年内不得参加华锡集团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标。
招标人:************
地 址: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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