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人名称:**************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5号2梯***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小胡
联系电话:****-*******
5.招标公告日期:****年3月**日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年4月**日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评标委员根据两阶段评标汇总的最终综合分高低顺序,*致推荐*川中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第*中标候选人。
8.中标情况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标准及要求 | 服务期 |
1 | 1-1 | 飞鸾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飞鸾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期(污水处理站)过渡期运维服务 | 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 运行服务期暂定为****年4月**日至****年1月**日(以实际交付运维和终止时间及处理量计算费用) |
中标人 | *川中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宇路2号**栋1层1号 | |||
联系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报价总价 | 人民币**********元*角(¥*******元) | |||
其它详见投标文件 |
9.代理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其他:经与采购人协商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元以下按中标总金额的1.5%,***-****元按0.8%收取,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中标人应以转帐、汇票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账号:********************。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阮克清(组长)、黄昭源、王珖、杨维玲、吴昊(业主代表)
注: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名称:**************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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