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业务技术用房网安区域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昆财综〔****〕**号)文件精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网安区域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业务技术用房网安区域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主要内容
对网安专业用房安防系统、互联网信息监控中心、电子证据检验鉴定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中心、警用网络靶场、网安培训中心、监察公开管理接待室、网安公共区域进行维护,保障设备系统正常运行。提供技术工程师专门负责网安区域信息化设备的驻点维护,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运维工作。
*、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43*元
*、承接标准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承接方具有软硬件维护相关经营资质,具备完成该项目软硬件维护能力。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定期开展现场巡检和维护,保障信息化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购买方式
采购方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4〕7号):“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元。各单位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政府采购法或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该项目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金额未达***元,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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