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4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章采购需求的第*项项目概况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函》(皖自然资函[****]***号)等文件要求,对现行《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淮府〔****〕**号)进行调整,工作范围包括市辖区、凤台县、毛集实验区。”现变更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函》(皖自然资函[****]***号)等文件要求,对现行《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淮府【****】**号)进行调整,工作范围包括市辖区、凤台县、毛集实验区。”
2、原采购文件第*章采购需求的第*项质量及成果要求中的“依据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的工作方案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调整《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淮府〔****〕**号)形成成果,履行相关听证、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程序后,报市政府批准,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现变更为“依据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的工作方案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调整《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淮府【****】**号)形成成果,履行相关听证、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程序后,报市政府批准,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3、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开标时间“***4年4月**日**点**分”现变更为“***4年4月**日**时00分。”
更正日期:****年4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内容表述不*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东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环球港后面师范学院公寓楼2号1单元****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代表)、丁淑娟、包彩霞(代理机构)
电 话:***********、***********、***********、***********
*、附件
1、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项目(*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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