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海线孟塬站、渭南站、临潼站封闭设施补强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
****年4月**日
陇海线孟塬站、渭南站、临潼站封闭设施补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陇海线孟塬站、渭南站、临潼站封闭设施补强工程项目已由西安工务段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2.1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陇海线孟塬站、渭南站、临潼站封闭设施补强工程项目;标段编号:**************;标段类型:施工。
2.2 招标范围:项目概况:陇海线孟塬站****+***~+***、渭南站*****+***~+***、临潼站*****+***~+***段封闭设施进行整治,计划工期**日历天。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求:
3.4.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劳务分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西安局集团公司施工单位管理库[B级及以上]级资格。
3.4.2财务要求:近[2]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
3.4.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以来具有[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施工业绩。
3.4.4信誉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中国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
3.4.5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总工程师资格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
3.4.6***求:用于本项目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按满足施工需要配置。
3.5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4.1请投标人于****年4月**日至****年4月**日**时**分在邮箱领取招标文件。
4.2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4年4月**日**时**分(同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联系人:******-********,未在截止时间前提出疑问的的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各项要求。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4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西安市灞桥区浐灞生态区东快速干道****号)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1开标时间为***4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西安市灞桥区浐灞生态区东快速干道****号),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6.2 开标会议形式:现场会议。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发布。
7.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投标文件递交时,必须提交(1)法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投标保证金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保函需提供原件);凡未按要求出示上述资料者,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招 标 人: ***
地 址: 西安市灞桥区浐灞生态区东快速干道****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4年4月**日
序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1.1.2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浐灞生态区东快速干道****号) 联系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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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3 |
1.1.4 |
项目名称 |
陇海线孟塬站、渭南站、临潼站封闭设施补强工程项目 |
|
4 |
1.1.5 |
建设地点 |
陇海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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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2.1 |
资金来源 |
安全生产费 |
|
6 |
1.2.2 |
出资比例 |
***% |
|
7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8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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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3.2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劳务分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西安局集团公司施工单位管理库[B级及以上]级资格。 (2)财务要求:近[2]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2]年以来具有[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中国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 (5)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总工程师资格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6)***求:用于本项目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按满足施工需要配置。 (7)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提供资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停止投标*年。 |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随后签订的合同(如中标)将对联合体各成员有共同的和各自的法律约束。 (2)…… |
|
** |
1.4.3 |
是否存在第*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明示的任*情形 |
不存在 注:(9)-(**)规定的情形,应以铁路监管部门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 |
|
** |
1.9.1 |
踏勘现场 |
R不组织 |
|
** |
1.**.1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
|
** |
1.**.2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年4月**日**时**分(同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1.** |
分包 |
R不允许 |
|
** |
1.** |
偏离 |
R不允许 |
|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书面答疑、澄清、补遗 |
|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4月**日**时**分 |
|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本项目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架子队”管理组织实施方案、临时工程设置实施方案、保密承诺协议书、投标人承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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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 |
投标有效期 |
||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 |
|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元人民币,近[2]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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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2]年以来(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 |
|
** |
3.5.5 |
近年完成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2]年内(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 |
|
** |
3.6 |
是否允许投备选投标方案 |
R不允许 |
|
**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
|
** |
3.6.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份,另加*份电子文件。(电子版需为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格式,U盘) |
|
** |
3.6.5 |
装订要求 |
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
|
**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投标人的地址、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
|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R√否 □是,退还安排: |
|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
|
**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密封情况由招标人、投标人代表检查。监督人员监督。 开标顺序:开标顺序按投标人递交文件的逆序。 |
|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_人,专家_4_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专家库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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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R√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3人 |
|
**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按以下形式和金额提供: / |
|
** |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利益冲突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同属1个企业集团公司的2个及以上子公司(不包括施工企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子公司施工企业)在同*标段应符合下列要求:当购买某*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在6个及以下时,最多只允许1个子公司通过资格审查;当购买某*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超过6个时,最多只允许2个子公司通过资格审查。具体个数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
施工安全目标 |
无人身伤亡事故,无质量责任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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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水保目标 |
达到设计文件及地方政府环保、水保部门要求(如果有须填写此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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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诺 |
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最低要求,递交“投标人承诺书”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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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本标段最高限价:**.1*元(不含税) 招标人不接受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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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费 |
0*元 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报价,包含于投标文件报价内 |
|||
营改增 |
投标人应按照*般计税方法编制投标文件,在收到预付款和工程价款结算时向发包人出具*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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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需要申明的事项 |
1.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做出自开标之日止前1年内,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按照《最高法等*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要求,相关主体未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或声明其失信行为及所属类别(根据铁总办建设〔****〕***号,分为:处于公布期的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 管理的单位、被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当事人、依据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规定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类)。招标人将于资格预审或开标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站(***.***********.***.**)、国家铁路局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信息查询。*旦查出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查询发现失信行为,将按照《关于转发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办建设[****]***号)进行处理。 2.不接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 3.投标人应依据本项目招标范围、项目施工设计文件、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有关规定,编制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漏缺项、无单价或**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之中。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及风险因素自主报价,风险自担。 4. 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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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事项 |
投标文件递交时必须手持:(1)法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投标保证金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投标保函需提供原件) 并按评标办法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凡未按要求出示上述资料者,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技术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安全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工程场地和周边环境进行摸底,在编制投标文件中进行反应,投标文件中不包含的视为投标单位已经掌握现场环境对工程的影响,且已经在其他工程措施中计列。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投标人不允许分包项目。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施工组织设计;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1 投标人应按第*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履约及行贿犯罪情况表”左侧*栏,填写起止时间,右侧*栏,若有,填“有”,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和合同纠纷材料。若无,在填“无”。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随机确定本项目评标办法及调整系数;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公布本次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监督人征询参会投标人对本次开标有无异议;
(**)开标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应予以赔偿。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异议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需进行调查处理的,答复时间可适当延长。
(4)异议应通过书面的异议函件向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异议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质疑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函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11.2投诉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者其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以及异议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拟就招标文件、开标、公示的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按本章**.1项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11.3异议人或投诉人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就已处理事项反复异议或投诉等干扰公开采购秩序行为的,将按照国家规定及西安局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附表*:开标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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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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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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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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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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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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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前递交至___________(详细地址)或传真至___________(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前将原件递交至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标段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_____)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中 标 通 知 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总价承包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月。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项目经理: (姓名)。
总工程师: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中 标 结 果 通 知 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总价承包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标段 |
计划工期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备注 |
1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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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质条件 |
1 |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劳务分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西安局集团公司施工单位管理库[B级及以上]级资格。 |
序号 |
财务要求 |
1 |
近[2]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 |
序号 |
业绩要求 |
1 |
投标人近[2]年以来具有[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施工业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
项目 |
资格要求 |
诉讼及仲裁 |
投标人在近[2]年(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履约情况 |
投标人在近[2]年(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行贿犯罪情况 |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年4月至***4年4月(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辖内失信 |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年内不曾在招标人(铁路局或铁路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 |
失信行为认定 |
1、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2、被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扣减*定信用分值或提高*定数额的评审报价。招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在商务标评审中每项严重失信行为扣减 **分,招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提高3%的评审报价。3、投标人为依据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规定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扣减*定信用分值或提高*定数额的评审报价。招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在商务标评审中每项失信行为扣减 3分,招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提高1%的评审报价。 |
信誉要求 |
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
人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总工程师 |
总工程师资格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
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设备 |
用于本项目的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按满足施工需要配置。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致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
|||||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和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投标文件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要求,且投标文件唯*(招标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
报价唯* |
只能有*个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满足要求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否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 √否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核验原件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利益冲突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条规定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投标人承诺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条规定 |
|||||
工期目标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节点工期必须满足第*章“各标段分阶段工期要求”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条规定 |
|||||
环、水保目标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条规定 |
|||||
投标人 报价 |
报价总额 |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
||||
安全生产费 |
按照招标人公布的费用报价 |
|||||
报价明显偏低 |
能按照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合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标准化管理 |
承诺按照标准化管理组织施工,有标准化管理制度 |
|||||
架子队管理 |
有项目架子队构成框图;承诺按照架子队管理模式配备主要管理人员;有架子队管理制度 |
|||||
合同条款确认 |
承诺完全确认招标文件载明的合同条款 |
|||||
其他 |
没有与招标文件中有关“应(当)”、“必须”、“不得”、“禁止”等强制性和禁止性用语表示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相矛盾的 |
|||||
条款号 |
评审(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示例 |
||||
2.1.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 (***,专家评分结果保留1位小数) |
内容完整性(1)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满足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要求 |
4 |
||||
总体施工组织针对性强、可行,施工区段划分合理 |
6 |
|||||
施工总体布局合理,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 |
3 |
|||||
总体施工方案针对性强、可行 |
4 |
|||||
各主要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
4 |
|||||
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 |
4 |
|||||
各专业工程施工组织衔接合理、可行 |
3 |
|||||
各专业工程施工方法及工艺合理、可行 |
3 |
|||||
过渡工程方案符合设计要求、可行 |
2 |
|||||
接口工程方案合理、可行、为其他工程预留条件 |
2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主要节点工期安排合理、可行 |
2 |
||||
专业工程工期安排合理、可行 |
2 |
|||||
网络计划图合理、可行 |
1 |
|||||
进度横道图合理、可行 |
1 |
|||||
关键线路清晰、合理 |
2 |
|||||
工期保证措施合理 |
2 |
|||||
资源配备计划(**) |
劳动组织及劳动力配置计划合理 |
4 |
||||
架子队组成合理(对本单位职工和其他用工配置情况有说明) |
3 |
|||||
有季度或月度劳动力计划图(或表) |
1 |
|||||
物资供应计划合理 |
1 |
|||||
物流组织安排合理、措施可行 |
1 |
|||||
主要施工设备数量及规格配备计划合理,满足要求 |
4 |
|||||
施工测量、试验设备配备合理,满足要求 |
3 |
|||||
外部电力需求计划合理 |
1 |
|||||
临时用地计划合理(有临时用地计划表),如果有临时用地需做计划 |
2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质量保证体系 |
组织机构健全(有机构框图) |
2 |
|||
人员配备合理(有人员数量配备表) |
1 |
|||||
质量管理制度健全 |
1 |
|||||
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机制合理、可行 |
1 |
|||||
试验检测 |
检测人员及监测制度健全 |
2 |
||||
质量保证措施 |
各专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行 |
3 |
||||
冬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行 |
2 |
|||||
雨季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行 |
2 |
|||||
对已完工程的保护措施完善、可行 |
1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备注:视招标项目是否有营业线施工或高空作业,调整安全保证措施中的评分分值 |
安全保证体系 |
组织机构健全(有机构框图) |
1 |
|||
人员配备合理(有人员数量配备表) |
1 |
|||||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
1 |
|||||
安全保证措施 |
各重点专业工程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可行 |
1 |
||||
营业线施工(如有)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可行 |
1 |
|||||
高空作业(如有)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可行 |
1 |
|||||
防火(包括火工品管理)、用电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可行 |
1 |
|||||
防洪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可行 |
1 |
|||||
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可行,有针对性、有应急预案 |
1 |
|||||
其他特殊要求的安全措施可行 |
1 |
|||||
其他措施(9) |
投资控制措施 |
投资控制措施完善、可行 |
2 |
|||
环境、水、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管理机构健全 |
1 |
||||
环、水、文物保护措施可行 |
2 |
|||||
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符合要求。如有需做此方案。 |
1 |
|||||
文明施工措施 |
文明施工措施完善、可行 |
1 |
||||
特殊地区(如有)施工措施有针对性 |
1 |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保护措施可行 |
1 |
||||
2.1.4(2) |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总体设置 |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有组织框图 |
|||
各部门职责划分、管理制度合理可行 |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
|||||
总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条件,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
|||||
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 |
财务负责人资格、业绩、工作年限等符合要求 |
|||||
质量负责人工作年限及资格符合要求 |
||||||
安全负责人工作年限及资格符合要求 |
||||||
试验负责人工作年限及资格符合要求 |
||||||
各专业工程师人数及技术职称符合要求 |
||||||
2.1.4(3)
|
其他因素评分(评审)标准 |
投标承诺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不平衡报价 |
没有严重不平衡报价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单价遗漏 |
无遗漏 |
|||
报价校核与修正 |
按评标办法要求 |
|||||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因素及分值进行调整、细化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商务标采用通过制,技术标采用评审打分通过制。评标委员会先对商务标和报价标进行评审,按评审标准对技术标进行综合评分,技术标评审分数满分为***分,技术标评审分数在**分及以上的为通过。商务标、技术标通过的,按评审后的投标价由低到高进行初步排序。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相同,以技术标评审打分高者排序在前。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种情形的;
(2)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5)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6)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7)同*投标人提交2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编制**比较*览表。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除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商务标、技术标通过的,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审工作表包括下列表格(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
*、形式评审
表3-1 形式评审表
*、资格评审
表3-2 资格审查基本要求评审表
表3-3 资格审查信誉要求评审表
表3-4 资格审查特殊情形评审表
*、响应性评审
表3-5 响应性评审表
表3-6 否决投标因素评审汇总表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和其他因素评审
表3-7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表
表3-8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表
表3-9 其他因素评审表
表3-10 投标报价评审表
标段: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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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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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函 |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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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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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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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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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诺书 |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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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牵头人 授权委托书 |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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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书 |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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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
投标文件组成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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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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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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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要求,且投标文件唯*(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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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 |
只能有*个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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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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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
日期:
标段:
审查项目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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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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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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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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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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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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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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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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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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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 |
符合第*章“投标人须知”第**项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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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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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标段:
审查 项目 |
资格要求 |
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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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及仲裁 |
投标人在近[2]年(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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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情况 |
投标人在近[2]年(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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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情况 |
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年4月至***4年4月(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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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失信 |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年内不曾在招标人(铁路局集团公司或铁路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或运营安全事故的,以及经过招标人实地考察无认定质量不达标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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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行为认定 |
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得接受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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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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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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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
日期:
标段:_____________
审查内容 |
申请人是否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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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存在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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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存在第*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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