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年第*期中期票据发行综合服务商招标现就招标文件及公告作如下变更:
*、将招标公告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4月**日9:**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4月**日9:**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其他内容不变。
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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