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第*妇幼保健院就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响应。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至4月22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CGB20240418
二、采购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预算(元) |
1 | **寸电视机 | 创维电视******* | 3台 | **** | **** |
2 | **寸电视机 | 创维电视*****+神州视翰叫号机顶盒 | 3套 | **** | ***** |
3 | 叫号显示屏 | 神州视翰**寸 | 4台 | **** | ***** |
4 | 过塑机 | 得力***3 ** | 1台 | *** | *** |
5 | 来邦扩音器 | 来邦**-****** | 1台 | *** | *** |
6 | 瓶贴打印机 | 得实**-*** | 1台 | **** | **** |
7 | 验钞机 | 康艺****-**-****(B) | 2台 | **** | **** |
8 | 无线液氮低温探测集成模组 | ******-** | 2套 | **** | ***** |
9 | “人证合*”身份核验设备 | 大白互联 | 2台 | **** | ***** |
合计 | ***** |
2. 送货要求:签订合同后,10天内将全部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 质保期一年,在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更换或维修。
4.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总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预算金额,将导致报价无效。
四、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并安装合格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
五、评定成交的标准:
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
2.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供应商将本项目内容分包和转包;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七、响应资料的递交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年4月**日**:**前必须按附件格式要求制作报价响应文件(资料*式*份,资料内容均需加盖公章,装进信封并上下贴封条密封,拒收未密封文件),并现场递交至惠州市第*妇幼保健院保健楼3楼采购供应办。
所有资料必须清晰(原件首次复印或扫描后打印)、真实、有效、完整,因报价文件内容无法辨认、不完整或虚假所致不良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完全责任。
八、联系方式:采购供应办 0752―7381667
九、评审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23日15:30(北京时间)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上排院区保健楼3楼开评标室
注:因供应商未完整提供资料影响评审,后果自负。
附件:报价响应文件格式/***/****/******************.***
惠州市第*妇幼保健院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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