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仪陇宏德中学学生宿舍及基础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川省仪陇宏德中学 | ||
行政区域 | 仪陇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川省仪陇宏德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川省仪陇县新政镇滨江大道*段**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仪陇县新政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更正公告(第*包)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仪陇宏德中学学生宿舍及基础配套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招标文件中第*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3.3技术要求(采购包1)的参数清单中第*项校园监控系统设备配置清单的第**项产品名称:****红外***筒型网络摄像机的参数删除第***-***条,参数变更为:“
** | ****红外***筒型网络摄像机 | ***.★分辨率:≥****像素, ***.移动侦测(支持人形检测)与异常侦测; ***.红外照射≥** m; ***.红外波长范围:≥*** ** ***.支持防补光过曝 ***.补光灯类型:红外灯 ***.补光距离:≥** m ***.图像尺寸:≥**** × **** ***.防护:≥**** ***.分辨率≥****像素, ***.移动侦测(支持人形检测)与异常侦测; ***.红外照射≥***; ***.红外波长范围:≥*** ** ***.支持防补光过曝 ***.补光灯类型:红外灯 ***.补光距离:≥** m ***.图像尺寸:≥**** × **** ***.防护:≥**** " ***.颜色: 白 ***.材质: 铝合金 ***.最小管径: ≥***.6 × ** × **** ***.承重:≥ 0.***" | ** | 台 |
|
”
(*)第*章评标办法中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的技术指标和配置作出更正:更正前:*般参数条款的总数量***条,与重要参数条款的总数量(共**项)。更正后:*般参数条款的总数量***条,与重要参数条款的总数量(共**项)。
(*)招标文件中第*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中3.3技术要求(采购包1)的参数总数量作出更正:更正前:参数总数量***条,更正后:参数总数量***条。
(*)将采购公告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陇县财政局。联系科室: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6号仪陇县财政局采监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川省仪陇宏德中学
地址:*川省仪陇县新政镇滨江大道*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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