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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公立医疗机构国家组织第*批药品
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考核结果的公示
为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5批药品和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市本级6家公立医疗机构国家第*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为****年4月**日至****年4月**日,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 *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翠云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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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
附件: | |
广元市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国家组织第*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考核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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