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中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康保县行政审批局以康政投字〔****〕**号、康招核字【****】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城中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2.2项目编号:*****-****-***.3建设地点:康保县康保镇北关村、东关村、青龙村、南关村。2.4建设规模:第*标段:北关村、东关村、青龙村、南关村主街道硬化;第*标段:东关村、青龙村、南关村街巷综合治理;第*标段:北关村、东关村、青龙村、南关村路灯及垃圾桶项目。2.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内完工。2.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个标段; 为了保证质量和进度,符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个标段投标,*家投标单位只可中标所有标段中的*个标段,以评标前后顺序为准(1-3标段),如某投标人在第*标段中已被推荐为第*中标候选人,则参与第*标段评审但不能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8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第*标段、第*标段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第*标段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1.2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在 **** 年 ** 月 ** 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①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④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暗标部分的编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⑤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第*标段、第*标段、第*标段均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康保县康保镇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环西**号1幢*****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