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交易标识码 | ***-******************-********-******-1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采购公告信息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年度绿化管养采购项目(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年度绿化管养采购项目(第*包)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北*环路与董铺路交口东北角海能董铺大厦办****-****室
成交金额: ***********元*角*分 ******.**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年度绿化管养采购项目(第*包)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4年度绿化管养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1+X年(X≤2年),合同*年*签,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合格 |
*、评审专家名单:刘振新 、欧洪流、高明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计**[****]****号文标准计取,金额为:*****.**元,由成交人支付。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宏业路孵化器南楼**楼
联系方式:*** **** ****
名 称: **************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顺豪雅苑1幢1-4号商铺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
*、附件
1.评标情况*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得分业绩及其他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6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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