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曲出告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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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曲周县人民政府批准,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城晨光路南、盛世长安小区东侧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2≤ 并且 ≤3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售商业用地 | ***** |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建设规划条件:
1.该宗地位于盛世长安小区东侧,晨光路南侧,前进大街西侧,宗地面积*****平方米(**.**亩);
2.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2.0≤容积率≤3.0,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
3.该宗地主要出入口位于晨光路,现状晨光路道路红线**米,建筑退让晨光路道路红线不低于**米。按规定退让其他地界;
4.机动车停车位按每***㎡建筑面积配建0.7个,充电停车位数不少于总停车位的**%,不得建设机械停车位;
5.设计样式和标准、色彩等指标要与周围建筑物相协调;
6.建筑设计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应符合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并需符合有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7.提倡建设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
8.未尽事宜按照《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篇)》等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9.设计方案需提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批准。
(*)土地出让金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个月内缴清。
(*)本次出让采用线上方式,申请人可于 ****年4月**日 至 ****年5月**日 ,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首次登录平台需先进行新用户注册,网站技术服务电话:****-*******、****-*******。申请人需要使用河北**登录。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且办理河北**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竞买人,请按照“关于进*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具体事宜可联系**咨询电话:*******。
(*)如现场出现停电、断网等不可预见的突发情况,导致挂牌不能正常举行的,则改为线下进行。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安居商务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曲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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