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操场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校院内;
2、工程规模:主要内容为铺设塑胶跑道、乒乓球及排球场铺设塑胶地面、人工足球场人造草坪及沙坑区、跳远区等配套项目。室外铺设雨水管,21个重型铁篦子雨水口,雨水检查井19座及强弱电工程;
3、工期:35日历天;
4、项目投资总额:本次招标投资约470万元;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由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拟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质量保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 投标人的资格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及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记录;
3、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19日,上午08:30—12:00分,下午14:00—17:30分(节假日除外);
地点: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投标人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年05月07日14点30分
地点: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郑区政府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汉中市龙岗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13572620990
联系地址:汉中市南郑区龙岗路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6-2533998
联系地址:汉中市前进西路与兴元路十字艾慕酒店702室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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