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采购公告
河北*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光伏屋顶发电系统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项目谈判采购
河北*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合作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河北*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现进行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加谈判。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河北*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合同能源 管理合作项目
2.2 项目编号:
2.3 项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经济开发区河北*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
2.4 项目内容:
本项目拟由响应人在河北*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厂内建设并网型光伏电 站,该项目为并网型光伏发电系统,包括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 并网设施,最终施工建设容量以并网验收容量为准。
本能源合作管理项目采购完成后,由采购人与成交投资商签订合同,并独立 运营结算。
2.5 效益分享期:本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自项目通过当地电网公司 验收之日起 ,效益分享期为 ** 年。
2.6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个标段。
3. 采购范围及界面
3.1 工作界面
3.1.1 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光伏发电系统项目所需的场地,响应人负责投资建 设运营维护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规模不小于 1.***,具体规模以批复为准,并承担 其所有相关费用。
3.1.2 响应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投资建设停车棚与充电桩,并负责规划、建 设、安装以及确保停车棚与充电桩的正常运行等所有工作,同时承担其所有费用。停车棚与充电桩建设完毕,且验收通过后,响应人应将其产权正式转移给采购人,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手续作为产权转移的证明。停车棚与充电桩的产权归属于采 购人,且由采购人享有停车棚与充电桩所产生的所有收益,响应人不得对其进行 所有权主张、处置或利益要求。
3.1.3 响应人负责办理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许可、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报 告、项目报备等所有手续(具体以政府部门的要求为准),采购人给予协助。
3.1.4 本项目所发电量由采购人优先使用,所得节能指标、碳排放指标、可再 生能源指标、中国绿色能源、政府补贴等相关指标以及上述指标带来的经济收益,全部归采购人所有。
3.1.5 收益分享期结束后,光伏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无偿转交采购人,如采购 人不需要光伏电站,响应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无偿拆除并清理光伏电站相关设备 及配套设施,并确保光伏电站建设所涉及的厂房、屋面等设施的结构安全及防水、保温、防锈等使用功能的充分实现,若需要维修、加固或改造,相关费用全部由 响应人承担。
3.1.6 响应人在建设光伏电站之前,须委托第*方专业机构对采购人所有厂房 屋面进行安全性检测,若需维修、翻新、加固的,修缮后再开始实施光伏电站项 目,且由响应人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响应人应确保在光伏设备安装过程中,采 购人的屋面处于最佳状态,能够支持光伏设备的安装和长期运行。响应人应在合 同签订后合理时间内完成屋面修缮工作,并在完成后通知采购人进行验收,确保 屋面达到预期的修缮标准。
3.2 对响应人的要求
(1)响应人具备外部环保事项协调、上网事宜办理等服务的能力。
(2)响应人具备取得政府要求相关审批手续的能力。
(3)未经采购人同意,响应人不得在合同期内出售、转让本项目资产,亦不 能转让持有本项目权益的公司股权。若响应人未经采购人同意私下出售、转让本 项目资产,则按违约处理,响应人同意将本项目产权无偿转移至采购人所有。
3.3 工期: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申请地方国网公司验收 之日止,总工期不超过 *** 天。
4. 响应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要求: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4.2 业绩要求:**** 年 1 月 1 日以来,响应人提供至少*个装机容量不少于 *** 的自主产权光伏电站业绩(提供与当地电网公司签订的购售合同扫描件,并编 制在响应文件中)。
4.3 信誉要求:
4.3.1 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 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 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4.3.2 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 人 未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 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 企业(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及企业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 名及身份证号);【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4.3.3 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3.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查询。
4.3.5 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 采购交易平台”网站(****://***.*****.***/******/*****.*****)【信用平 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 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4.3 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 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 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 4.3.2 条款至 4.3.5 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 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 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 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4.4 其他要求
4.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4.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化招投标。
5.2 有意参加响应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平台进行电子注 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 ** 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谈判活
动。
5.3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 4 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 **** 年 4 月 ** 日 **:** 时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第 4 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4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及下载时间:响应人使用 ** 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 购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可以下载电子谈判文件。下载后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 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及参加谈判活动。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谈判采购响应人无需到达谈判现场 参加谈判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详见中原招采网 ***.*****.***→办事指 南→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6.2 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 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非成交人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6.3 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 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详见中原招采网 ***.*****.***→办事指南→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纸质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内容 及格式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完全*致。
6.4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5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 年 4 月 ** 日上午 **:**(北京时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原招采网(****://***.*****.***/)。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经济开发区河北*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技术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河北*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 联系电话:****-*******
河北*忠环保技术服务有限
公司
**** 年 4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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