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通湖物流园加油(充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日—****年4月**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政编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通湖物流园加油(充电站)项目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路以南,重庆路以东 | *********** | 公示稿-***********通湖物流园加油(充电)站项目 | 项目建设内容为燃料油储存、加油相关设施设备及充电设施设备的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2,总建筑面积约为*****2,建设*级加油站1座。项目设有2台***3地下柴油罐3台,1台***3的**#地下汽油储罐、1台***3的**#地下汽油储罐、1台***3的**#地下汽油储罐,项目建成后具有年销售成品油约为*****/a,供电量约为**.**×**4 ***/a。 |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和洗车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石油类。经化粪池和隔油池处理后接管至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本项目卸油、加油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两次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进行排放,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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