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惠水县惠润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 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惠水县希望南路西侧 。 | |||||||||||||||
2.2 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电信、绿化及设备采购等设施设备 。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计划工期:*** 天。 | |||||||||||||||
2.5 招标范围:(1)勘察阶段: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勘察服务(含初勘、详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及补勘等);(2)设计阶段 :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咨询服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3)施工阶段: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3家;(6)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贵州省·黔南州) | |||||||||||||||
7.其他 | |||||||||||||||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黔南州)网站发出的涉及本项目文件澄清、更正、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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