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州委需进行绿化苗木移植补植,我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比选方式评选1家公司开展绿化苗木移植补植工作,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4月**日,根据参选单位的资质、工作业绩、服务方案、报价等相关指标,经评审小组现场综合评分,最终选定吉首市锦添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现将此次比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于****年4月**日前,拨打******办公室电话****-*******进行反映。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确定吉首市锦添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与其签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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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