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 |
公告编号 | ****-************ | 截止日期 | ****-**-** |
招标代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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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上海市轨道交通**号线*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海市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号线*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城〔****〕**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摄像机、存储设备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上海市轨道交通**号线*期工程,上海市**号线*期工程起于*期工程终点站长江南路站北端头井(不含),沿长江南路~郁江巷路~规划铁山路~规划呼兰路~呼兰路~蕰藻浜路走行,终于大康路站,并预留向大场机场延伸的条件,途经高境、淞南、泗塘、共康、大场等社区,线路长约8.***,共设6座车站(分别为通南路站、长江西路站、江杨南路站、爱辉路站、呼兰路站和大康路站,其中江杨南路站与规划**、**号线换乘,呼兰路站与1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1.****,采用全地下敷设方式。
新建庙行停车场1座,接轨于呼兰路站。新建变电所1座,位于江杨南路站附近,与规划**号线共享。本工程作为**号线延伸线工程,统*纳入设于蒲汇塘的**控制中心。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包括上海轨道交通**号线*期工程技术防范系统的6座车站、江杨南路主变电所、庙行停车场及轨道区间的摄像头和视频存储设备采购等,包含但不限于系统设备的供货、设计配合(含系统设计、接口设计)、设计联络配合、工厂试验、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到货检查、仓储、开箱检验、安装督导、安装验收、完工测试、大联调、预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内容。中标方需与相关施工总包和系统集成商相配合,并参与整个技防系统的调试及开通工作。
具体招标范围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交货期及工期:
计划****年**月开始*续供货,本工程暂定****年**月**日竣工并通过验收,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先进的工艺和完善的检测设备,设备生产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3投标人提供的固定枪式摄像机、*体化球型摄像机、固定半球摄像机、****人脸抓拍机须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
3.4投标人提供的****人脸抓拍机需提供符合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
3.5投标人必须出具产品近 5 年(指****年1月1日至今)在大型公共交通行业的销售记录证明;
3.6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分(满分***分)具体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分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个单位负责人(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管),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具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可于****年4 月 **日**:**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型式检验报告和****检测报告;
4)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产品业绩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4)的所有内容。
4.2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年4 月**日- ****年4 月 **日,每天9:**-**:**,**:**-**:**电话或邮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远程购买招标文件(银行转账或汇款)。
接受文本费的账户信息: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行 号:************。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年5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5.2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桂林路***号*号楼*楼1号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授权委托书”、“不参加开标意见书”和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不参加开标意见书格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
5.5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开标视频及开标记录会后将发给各投标人。
5.7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以后的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邮箱:*********@**.***。
5.8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 “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和****://***.*******.***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上海市恒通路***号**楼
邮编:******
联系人:***、赵倩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号**楼
邮编:******
联系人:***、吕尤佳、柏思敏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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