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春节亮化工程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川煜水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川省绵阳市安州区界牌镇友良朝阳新城C区1幢***铺
被投诉人 1 :太原市迎泽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城街9号
被投诉人 2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北路东*道巷6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该项目先施工,后招标违反政府采购程序。该项目存在预定中标单位围标串标操纵政府采购行为”。经审查,本机关依法受理了该投诉。受理后,我们征询了相关当事人意见、查阅了相关实证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就审查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项之规定,认定投诉事项中“该项目先施工,后招标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投诉成立,其他投诉内容不成立。
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如相关当事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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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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