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新媒体大厦2幢7楼部分 |
**分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年南京“文学之都”常态化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中国文化传播,推进中国文学走出去,深化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的合作,在完成世界文学之都的第*个*年基础建设期后,需务实基础,开展与世界文学之都城市的深度交流合作,创建国际交流文都品牌项目,放大常态化项目影响力,****年南京将继续开展“南京国际文学家驻地计划”和“南京文学作品翻译资助计划”,积极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各项国际倡议,联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成员城市,高度重视城市间友谊,积极筹备申请****年世界文学之都网络年会推动更多本土优秀作品走出国门,吸引更多国际优质文学资源落地南京,以文学为媒传播中华文明、促进交流互鉴。拟委托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完全履行完毕。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黄思明、汤晓平、**(采购人代表)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号7号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捷
电话:***-********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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