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温州市龙湾区第*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及瓶装气体供应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4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
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区第*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及瓶装气体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招标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目的地 |
1 | 液氧 | ***.** | 吨 | ****元/吨 | 接到订货通知后**小时内 | 温州市龙湾第*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
2 | 医用气体氧(空分) | ***.** | 罐(***升/罐) | ****元/罐 | ||
3 | 医用气体氧(分装) | ***.** | 瓶(**升/瓶) | **元/瓶 | ||
4 | 医用气体氧(分装) | ***.** | 瓶(**升/瓶) | **元/瓶 | ||
5 | 医用气体氧(分装) | ***.** | 瓶( 4升/瓶) | **元/瓶 | ||
6 | 高纯*氧化碳 | **.** | 瓶(***/瓶) | ***元/瓶 | ||
7 | 液氮 | **.** | 瓶(**升/瓶) | ***元/瓶 | ||
8 | 小型钢瓶租赁费 | 2.** | 年 | ****/年 |
(*)本次招标的医用液氧及瓶装气体采购,要求投标人的投标的液氧及其他气体必须是合格的产品,所供产品质优、卫生安全,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以及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
(*)医用液氧的供货范围:医用液氧的供货范围:温州市龙湾区第*人民医院新院区(龙湾永强大道与富海路交叉口),医用气体氧(空分)供货范围:温州市龙湾区第*人民医院老院区(龙湾中央汇路1号),灌装气体供货范围:新、老院区。
(*)选定1家供应商,服务期2年,合同签订后,产品验收合格后合作期2年或采购量达预算金额,任*条件达到即视为合作期结束。合作期内如遇政策性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合同自行终止。
(*)供应商应实地查勘运输线路和医院液氧罐等场地条件,选择满足本项目履行的车辆和线路。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同时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持有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证书中应注明生产范围:医用氧(液态);2)投标人具有医用氧(液态)的药品***证书;3)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6)投标人具有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批件;
*、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4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上午9:**-**:**,下午2:**-5:**,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前获取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号**幢***室
3、招标文件获取**:人民币5**元(获取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①供应商登记表、②营业执照、③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④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特定资格条件有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次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之用,并不作为评审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评审时提交资料为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分整
投标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号**幢***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分整
开标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号**幢***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到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截止日之后获取到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号**幢***室,联系人:***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第*人民医院
联系人(询问):***
联系方式(询问):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勤民路鹿城*号**幢***室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3、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龙湾区第*人民医院监察室
监督投诉电话:****-********
温州市龙湾区第*人民医院
**********
***4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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