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预览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 *** ****年**月**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6.******公顷 | 宗地坐落: | *原工业园区经*路以东、纬**路以南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净用地拟采用“标准地”形式公开挂牌出让,依据青山区政府《关于供应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内*宗工业用地的函》及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内*宗工业用地投资强度有关事宜的函》,该宗地拟引进产业类别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投资强度≥*****元/公顷,年亩均产值≥****元,年亩均税收≥6*元,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相关产业政策规定,项目选址符合“*线*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内蒙古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国家和地方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能耗水平可达到国家、行业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该宗土地出让容积率≥0.9,建筑规模≥******.**平方米,建筑系数≥**%。 |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
单位地址:包头市*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郭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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