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年第1期)
*、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盘锦市人民政府批准,***********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规划面积(m²) |
出让面积(m²)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用地条件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密度(%) |
起始价(*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1-1 |
兴油街南、环城西路东 |
******.7 |
******.9 |
商业 |
** |
净地 |
地上≤1.5 地下≤0.8 |
≥** |
≤** |
≤** |
**** |
**** |
** |
******-1-2 |
兴油街南、环城西路东 |
******.3 |
*****.4 |
商业 |
** |
净地 |
地上≤1.5 地下≤0.8 |
≥** |
≤** |
≤** |
**** |
**** |
** |
******-1-3 |
兴油街南、环城西路东 |
******.3 |
******.2 |
商业 |
** |
净地 |
地上≤1.5 地下≤0.8 |
≥** |
≤** |
≤** |
**** |
**** |
** |
备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号)文件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经营性商业用地,应严格按照规划合理布局,土地招拍挂出让前,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此次评估时土地**参照工业用地评估,土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年、仓储用地**年。)
*、付款方式: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支付**%的成交价款,逾期未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该宗地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设计、施工和建设。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挂牌出让文件》届时在网上发布(****://**.***.***.***/)。申请人可于 ***4年3月1日至***4年3月**日,到惠友软件(东方银座公馆售楼处东**米, 联系电话:****-*******)办理电子**证书,持**证书到***********办理网上挂牌交易有关事项,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人办结网上交易有关事项后,可通过互联网自行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登记和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交纳竞买保证金(****年4月1日 **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年3月**日9时 至****年4月3日**时**分,截止挂牌交易的地点为***********。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到***********提交有关书面备案材料,接受竞买资格审查。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号
联系电话:****—*******
***********
****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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