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正门大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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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丽正门大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正门大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丽正门大街改造工程位于承德市双桥区。道路南起火神庙环岛,北至山庄东路,全长约****。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桩号**+***.***--**+***采用拆除旧路并新建车行道;道路桩号**+***-**+***.***采用原路面修复病害后,摊铺***改性热沥青,并铣刨***原道路面层并加铺4.******-** 型木质素纤维改性沥青混凝土(玄武岩)。同时涉及路下雨水支管及收水口的拆除及恢复、路面标线的施划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和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依据“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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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丽正门大街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1、原公告日期:****年4月3日 更正公告日期:****年4月3日 原公告内容: 3.1.7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进*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7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进*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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