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杭甬公司****年度绍兴管理中心管辖路段清障施救委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沪杭甬公司****年度绍兴管理中心管辖路段清障施救委外服务项目已列入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计划,本项目设*个标段(每个标段各*个合同段),项目业主为:***合同段(杭甬绍兴段)业主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处、***合同段(上*上嵊段)业主为浙江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上嵊管理处、***合同段(上*天台段)和***合同段(上*新昌段)业主为浙江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新天管理处、***合同段业主为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合同段业主为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杭州第*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处(委托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设6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 | 具体路段 |
标段1 | ***杭甬高速绍兴段合同段 |
标段2 | *****上*高速上嵊段合同段 |
标段3 | *****上*高速天台段合同段 |
标段4 | *****上*高速新昌段合同段 |
标段5 | *****甬金高速金华段合同段 |
标段6 | *****杭绍甬高速绍兴段合同段 |
(1)服务区域: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中心所辖路段高速区域主线、互通、匝道、枢纽、收费站内外广场、高速公路其他责任区域内及直拖服务选择区域。
(2)招标完成后中标单位与绍兴管理中心各高速法人主体签订合同。
2.3 服务期:1年。中标方合同期内未发生违反合同的行为,并根据考核办法,年度考核为优秀,经双方协商*致,服务期满后,可续签*次,续签合同服务期最长为1年。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营业执照,并确保在有效期范围内);
3.2业绩要求:
3.2.1业绩要求(适用标段1-标段5):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已营运的高速公路(或地方道路)的清障施救或轮胎抢修作业的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信息,则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2.2业绩要求(适用标段6):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以下业绩之*:
(1)具有1个高速公路(或地方道路)的清障施救或轮胎抢修作业的相关业绩;
(2)具有1个已通车高速公路的劳务分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信息,则还需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人员要求:
3.3.1 项目负责人:
(1)1年(含)以上高速公路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道路清障施救管理工作或1年(含)以上轮胎抢修管理工作或3年(含)以上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经验。
(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3.2 技术负责人:
(1)2年(含)以上高速公路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道路清障施救管理工作或2年(含)以上轮胎抢修管理工作或3年(含)以上从事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经验。
(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具有1个相关技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修理证、吊车操作证、特殊岗位操作证等)。
3.3.3 安全管理人员:
(1)1年(含)以上车辆故障抢修或汽车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2)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6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3个标段;本项目按1至6标段顺序进行评标,如投标人在之前的3个标段已被确定为第*中标候选人,则后面的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初步评审过了的投标人其报价仍可进入基准价的计算。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至****-**-** **:**。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 **:**。招标人将于****-**-13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3.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2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号东杭大厦***,联系人:*** ,手机号码:*********** 。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当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5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江路杭甬高速出口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号东杭大厦**楼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号东杭大厦**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系统维护电话:(****)********(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徐女士;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李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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